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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自下定决心后,顾柯认真地问了二兄一句:
“二兄可会怨四郎太不近人情,不顾自家利益偏袒外人?某晓得让顾氏商栈腾出这许多空间给净莲社作低价仓储很是损害了商行的贸易收入。”
顾博听自家四弟这般说法便晓得他又有了法子,笑骂了一句:
“休要与某卖这关子,你若当真体恤你二兄替你承担家中骂声的辛苦,那便赶紧把自己的主意说来听听!”
顾柯嘿嘿一笑,附耳对二兄说了几句就惊得他一脸震惊地抓住自己的手再三确认道:
“此言属实?”
“千真万确,其实早该告知二兄了,新盐法四郎月前便向曹公上书言明,三日前曹公批复准许在华亭县内试行此法,顾氏此番可借此获得引钞盐法的首批盐引,自徐浦场购入优质海盐销售。”
当然顾柯没有明说的部分顾博身为顾氏这样一个“私盐世家”现在的当家人之一显然也是心领神会了——徐浦场没有上报的海盐产量也会通过私下交易的方式流入顾氏商行的商路中,作为顾氏向净莲社投资收获的第一笔丰厚回报。qqxsnew
这也能缓和会稽家中对于顾柯独断专行的反对意见,免得矛盾激化让大家都下不了台。
所谓“引钞盐法”便是基于本朝已有的“入纳折博法”改进得来——即盐商把代榷价物资“入纳”至官府指定的区域,然后到榷盐院“折博”得到食盐。
因为大唐各地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钱荒导致“钱重货轻”,故而在“入纳”时各地节度使等地方主官都会往高了虚估盐商入纳物资的价格,按虚估的价格使用“便换”“飞钱”这类原始信用凭证向盐商交付官盐,最多时会虚估四倍之多用来补贴盐商运输物资的脚力损失。
当然“折博”的物资并不一定是食盐,也可以是其他价值高的货物。
而此次“引钞盐法”改制的目的便是以顾柯主持完成工艺升级的盐场所产的优质海盐为基础,恢复因为江淮两浙各地因巡院废弛而名存实亡的官盐间接统销制度。
原本刘晏任盐铁转运使时,两浙官盐销售价格约为一百一十文钱一斗,而现今官盐售价飙升至三百四十文不止,百姓难以负担,私盐猖獗,盐税锐减,且淮南海盐多有流入两浙,导致两浙盐税收入进一步下降。
而顾柯上奏的新盐法便是在提升了浙西食盐质量和产量的同时,以大幅增长的优质食盐将淮南劣质海盐的越境倾销驱逐出境,以盐引重新确立淮南与浙西间的经济边疆,提升浙西的盐税收入。
通过近三个月的努力,顾柯已经将板泥晒盐法推广至华亭县与盐官县下辖的十余处盐场中。
不过为了控制精制海盐的产量,他并未将提纯海盐的技术传播出去,而是在华亭县设立新的榷院,将周围盐监所出的粗盐集中到华亭县徐浦场进行精加工后统一发卖,所以现在整个浙西能批量出产精盐的只有华亭县一处。
而想要购入精制白砂盐的盐商只需将浙西观察使衙门所需的物资转运至润州便可从曹公处领取虚估两倍价值的盐引到华亭榷场换取对应数量的盐。
而经过多方讨论后确定的新官盐价格便是粗盐一百文一斗,精盐二百二十文一斗,盐商在浙西范围内销售不可加价超过三成,一旦查实,巡院会取消其购入精盐的资格。
顾博听完顾柯的解释后默默计算了一番,皱眉问道:
“四郎是如何让各地盐监都愿将自家粗盐发往华亭的?”
顾柯也不打哑谜,直接揭开了谜底:
“曹公已经下令,来年浙西每个盐场必须足额上缴至少一万两千石粗盐,而若无某派人亲自传授的晒盐法,他们靠自己摸索,来年的两税都难足额缴纳,更不要说与某争这盐利。
其余盐监想要得某的晒盐法扩充产能,便要答应此事,否则待到来年某依靠华亭一县便可出产至少三十万石盐。
到时哪怕曹公直接将他们撤职都不会致使浙西盐税亏空,因为华亭一县便能满足浙西全境用盐所需,而越往后华亭县产盐数目只会越发膨胀。
而接受某的条件反而会让他们得利——曹公同意某收取他们送来的粗盐时都以七成比例折算为精盐,视为其已经完成每年两税的额度。
同时出售盐引的收入还会取出一部分作为各地盐监官吏的薪俸,这些监使每年光薪俸便可多得五百贯,考功司那边更是稳当的评为上等,他们如何会不愿意?
再者二兄可知某产此精盐所需成本多少?一斗只需区区六文!
其中三文乃是积薪烧制石灰所用,待到明年新的石灰窑建成后成本还能再降低一文,而旧法制盐,粗盐一斗的成本也有足足七文半,这还是所得卤水中苦卤占比较少的情况。”
“但曹公为何甘愿......”
顾博话还没说完就晓得自己问了个蠢问题,显然在顾柯的盐法实行后,得利最大的便是曹确统辖下的浙西观察使衙门。
在最重要的盐税收取上能完成集中就等于掌握了一地财权,对于任何一个观察使,节度使这样的地方主官而言都是难以抗拒的诱惑。
而顾柯的改制等于将利润最高的精盐生产完全垄断集中,这对于食盐专营制度而言是最希望看到的局面,因为盐税的利益几乎完全来自于垄断而非盐本身的价值,生产越集中越有利于官府攫取垄断利益。
而我唐朝廷在海盐上所得利润自元和三年(808年)达到七百二十七万余贯的顶峰后一路走低,当时官订盐价为一斗二百五十文钱。
此后官盐多次涨价然而海盐收入反倒降低,可见海盐产量在近几十年... -->>
暗自下定决心后,顾柯认真地问了二兄一句:
“二兄可会怨四郎太不近人情,不顾自家利益偏袒外人?某晓得让顾氏商栈腾出这许多空间给净莲社作低价仓储很是损害了商行的贸易收入。”
顾博听自家四弟这般说法便晓得他又有了法子,笑骂了一句:
“休要与某卖这关子,你若当真体恤你二兄替你承担家中骂声的辛苦,那便赶紧把自己的主意说来听听!”
顾柯嘿嘿一笑,附耳对二兄说了几句就惊得他一脸震惊地抓住自己的手再三确认道:
“此言属实?”
“千真万确,其实早该告知二兄了,新盐法四郎月前便向曹公上书言明,三日前曹公批复准许在华亭县内试行此法,顾氏此番可借此获得引钞盐法的首批盐引,自徐浦场购入优质海盐销售。”
当然顾柯没有明说的部分顾博身为顾氏这样一个“私盐世家”现在的当家人之一显然也是心领神会了——徐浦场没有上报的海盐产量也会通过私下交易的方式流入顾氏商行的商路中,作为顾氏向净莲社投资收获的第一笔丰厚回报。qqxsnew
这也能缓和会稽家中对于顾柯独断专行的反对意见,免得矛盾激化让大家都下不了台。
所谓“引钞盐法”便是基于本朝已有的“入纳折博法”改进得来——即盐商把代榷价物资“入纳”至官府指定的区域,然后到榷盐院“折博”得到食盐。
因为大唐各地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钱荒导致“钱重货轻”,故而在“入纳”时各地节度使等地方主官都会往高了虚估盐商入纳物资的价格,按虚估的价格使用“便换”“飞钱”这类原始信用凭证向盐商交付官盐,最多时会虚估四倍之多用来补贴盐商运输物资的脚力损失。
当然“折博”的物资并不一定是食盐,也可以是其他价值高的货物。
而此次“引钞盐法”改制的目的便是以顾柯主持完成工艺升级的盐场所产的优质海盐为基础,恢复因为江淮两浙各地因巡院废弛而名存实亡的官盐间接统销制度。
原本刘晏任盐铁转运使时,两浙官盐销售价格约为一百一十文钱一斗,而现今官盐售价飙升至三百四十文不止,百姓难以负担,私盐猖獗,盐税锐减,且淮南海盐多有流入两浙,导致两浙盐税收入进一步下降。
而顾柯上奏的新盐法便是在提升了浙西食盐质量和产量的同时,以大幅增长的优质食盐将淮南劣质海盐的越境倾销驱逐出境,以盐引重新确立淮南与浙西间的经济边疆,提升浙西的盐税收入。
通过近三个月的努力,顾柯已经将板泥晒盐法推广至华亭县与盐官县下辖的十余处盐场中。
不过为了控制精制海盐的产量,他并未将提纯海盐的技术传播出去,而是在华亭县设立新的榷院,将周围盐监所出的粗盐集中到华亭县徐浦场进行精加工后统一发卖,所以现在整个浙西能批量出产精盐的只有华亭县一处。
而想要购入精制白砂盐的盐商只需将浙西观察使衙门所需的物资转运至润州便可从曹公处领取虚估两倍价值的盐引到华亭榷场换取对应数量的盐。
而经过多方讨论后确定的新官盐价格便是粗盐一百文一斗,精盐二百二十文一斗,盐商在浙西范围内销售不可加价超过三成,一旦查实,巡院会取消其购入精盐的资格。
顾博听完顾柯的解释后默默计算了一番,皱眉问道:
“四郎是如何让各地盐监都愿将自家粗盐发往华亭的?”
顾柯也不打哑谜,直接揭开了谜底:
“曹公已经下令,来年浙西每个盐场必须足额上缴至少一万两千石粗盐,而若无某派人亲自传授的晒盐法,他们靠自己摸索,来年的两税都难足额缴纳,更不要说与某争这盐利。
其余盐监想要得某的晒盐法扩充产能,便要答应此事,否则待到来年某依靠华亭一县便可出产至少三十万石盐。
到时哪怕曹公直接将他们撤职都不会致使浙西盐税亏空,因为华亭一县便能满足浙西全境用盐所需,而越往后华亭县产盐数目只会越发膨胀。
而接受某的条件反而会让他们得利——曹公同意某收取他们送来的粗盐时都以七成比例折算为精盐,视为其已经完成每年两税的额度。
同时出售盐引的收入还会取出一部分作为各地盐监官吏的薪俸,这些监使每年光薪俸便可多得五百贯,考功司那边更是稳当的评为上等,他们如何会不愿意?
再者二兄可知某产此精盐所需成本多少?一斗只需区区六文!
其中三文乃是积薪烧制石灰所用,待到明年新的石灰窑建成后成本还能再降低一文,而旧法制盐,粗盐一斗的成本也有足足七文半,这还是所得卤水中苦卤占比较少的情况。”
“但曹公为何甘愿......”
顾博话还没说完就晓得自己问了个蠢问题,显然在顾柯的盐法实行后,得利最大的便是曹确统辖下的浙西观察使衙门。
在最重要的盐税收取上能完成集中就等于掌握了一地财权,对于任何一个观察使,节度使这样的地方主官而言都是难以抗拒的诱惑。
而顾柯的改制等于将利润最高的精盐生产完全垄断集中,这对于食盐专营制度而言是最希望看到的局面,因为盐税的利益几乎完全来自于垄断而非盐本身的价值,生产越集中越有利于官府攫取垄断利益。
而我唐朝廷在海盐上所得利润自元和三年(808年)达到七百二十七万余贯的顶峰后一路走低,当时官订盐价为一斗二百五十文钱。
此后官盐多次涨价然而海盐收入反倒降低,可见海盐产量在近几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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