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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情发生之前,我并没有打算醒。直到老兰慌乱地摇了摇我的脚。
“嘿,伙计,该醒醒了!”
我迷糊地睁开了眼睛,感受着正在慢慢习惯的黑暗,这很正常,我总得花些时间去适应没有电的城中心岛,这里是不会有电灯给你亮路的。就当我准备要开口骂老兰几句的时候,他却先比我开了口:
“有人在外面打火把!”
我转头看向窗外,只见零碎的光点在人工河道旁边晃来晃去。
“那又怎样?”我开始讨厌老兰的一惊一乍,不会有人希望自己在半夜睡得正香的时候被别人打扰。“这里又不是灯火管制区。”我不满地说道。
“仔细听!”老兰提醒说。
我叹了口气,说实话,我并不想听,也懒得去打开窗口探出脑袋像个傻子一样四处张望。就在我悄悄靠近窗口边缘的时候,我还是听到了一些动静。
那是枪声。
“搞什么?”我看着那些手举着火把的人们,他们似乎各自手里都有一把枪。听枪声我不难分辨出,他们仍旧使用的是靶场枪支,在这个地段是不可能会出现全自动和制式枪械以及弹药的。在我微微思考了一会,我不禁好奇,他们在攻击谁?
“他们好像被那些疯犬攻击了,真是可怜……”
“是啊,”我半嘲讽似的说:“没有哪条狗会放过这么新鲜的肉的,只要他们还剩下一口气,口水没准能一直流。”
“可是他们人并不多,相比较之下,我甚至没有看到那边有多少条到处乱窜的疯犬。”老兰拖着下巴回答。
“上帝啊!”我用难以置信的眼神看着身边的老兰,“你能看到那些家伙?在这么远的距离?”
“拜托,现在不是说笑的时候!”老兰提了提自己的装备,然后指了指我。“带上它们,我们今晚不睡了。”
“为什么这么赶?”我很是不解,至少韦佬他们并没有催促我们什么时候回去。
“拜托,我们还要找路,没有装甲车和上边的补给,我们几乎什么事情都做不了。”老兰解释道。
他说得对,我心想。这一会我都要忘记我们来的目的了,平时我也是如此,走到哪里就当是看风景般的闲逛,一出神就会忘记事情。至少在韦佬他们看来,我每拖一秒,他们就会越担心。于是我准备穿好装备,却发现背心已经烂得不成样子了。
可怜的背心,我觉得这周来真的委屈它了,尼龙布料能被我磨成这样,也是够折腾的。要是还有其他背心,我肯定还是得换掉身上这件的。
当天晚上,我们一出门就遇到了毛毛细雨。我们来这里之前已经跑得满身是汗,好不容易换了一套干净的,这一会又要弄湿。在寒冷的夜晚,我们的大部分体力都已经在白天用光了,跑起来就好像后脚跟被人用铲子砸过似的特别别扭。
我知道这群人和之前的那群巡逻者并没有什么区别,当然区别是有的,除了装备以外,他们的道德逻辑可不会那么夸张地允许我们向他们问好。另外,在北边的当地警察对各地的黑市交易也没有太大意见。人们总是会喜欢买点东西,比如枪械和防弹衣,有些人只是为了买回来收藏,而有些人只是为了买回来当玩具。据老兰所知,这片地区的人从来不拿这些枪去伤害过人,虽然名义上是不让南城区的市民配枪,但还是说有些富裕人家拥有枪械。
所以这些拥有枪械的北方人开始南下入侵,他们的武器和防具总要比南城区的平民好得多,当然,衣食住行也是。在枪械面前,这些没有防具的南方人就好比没穿衣服一样光溜溜地被子弹无情地扫射致死,然后光溜溜地倒在血泊之中,双眼还未来得及闭上,临死前还要看着自己的食物被他们取走。
我们在步行街已经看到了这些人死去的尸体,当晚我们都吐得很厉害。
顺着第十三街道往豪宅区看去,道路上并没有疯犬的半个影子,马路上有的只是疯犬尸体和已经残缺不全的人类尸体罢了。就在一栋豪宅下方,用单筒望远镜看到... -->>
在事情发生之前,我并没有打算醒。直到老兰慌乱地摇了摇我的脚。
“嘿,伙计,该醒醒了!”
我迷糊地睁开了眼睛,感受着正在慢慢习惯的黑暗,这很正常,我总得花些时间去适应没有电的城中心岛,这里是不会有电灯给你亮路的。就当我准备要开口骂老兰几句的时候,他却先比我开了口:
“有人在外面打火把!”
我转头看向窗外,只见零碎的光点在人工河道旁边晃来晃去。
“那又怎样?”我开始讨厌老兰的一惊一乍,不会有人希望自己在半夜睡得正香的时候被别人打扰。“这里又不是灯火管制区。”我不满地说道。
“仔细听!”老兰提醒说。
我叹了口气,说实话,我并不想听,也懒得去打开窗口探出脑袋像个傻子一样四处张望。就在我悄悄靠近窗口边缘的时候,我还是听到了一些动静。
那是枪声。
“搞什么?”我看着那些手举着火把的人们,他们似乎各自手里都有一把枪。听枪声我不难分辨出,他们仍旧使用的是靶场枪支,在这个地段是不可能会出现全自动和制式枪械以及弹药的。在我微微思考了一会,我不禁好奇,他们在攻击谁?
“他们好像被那些疯犬攻击了,真是可怜……”
“是啊,”我半嘲讽似的说:“没有哪条狗会放过这么新鲜的肉的,只要他们还剩下一口气,口水没准能一直流。”
“可是他们人并不多,相比较之下,我甚至没有看到那边有多少条到处乱窜的疯犬。”老兰拖着下巴回答。
“上帝啊!”我用难以置信的眼神看着身边的老兰,“你能看到那些家伙?在这么远的距离?”
“拜托,现在不是说笑的时候!”老兰提了提自己的装备,然后指了指我。“带上它们,我们今晚不睡了。”
“为什么这么赶?”我很是不解,至少韦佬他们并没有催促我们什么时候回去。
“拜托,我们还要找路,没有装甲车和上边的补给,我们几乎什么事情都做不了。”老兰解释道。
他说得对,我心想。这一会我都要忘记我们来的目的了,平时我也是如此,走到哪里就当是看风景般的闲逛,一出神就会忘记事情。至少在韦佬他们看来,我每拖一秒,他们就会越担心。于是我准备穿好装备,却发现背心已经烂得不成样子了。
可怜的背心,我觉得这周来真的委屈它了,尼龙布料能被我磨成这样,也是够折腾的。要是还有其他背心,我肯定还是得换掉身上这件的。
当天晚上,我们一出门就遇到了毛毛细雨。我们来这里之前已经跑得满身是汗,好不容易换了一套干净的,这一会又要弄湿。在寒冷的夜晚,我们的大部分体力都已经在白天用光了,跑起来就好像后脚跟被人用铲子砸过似的特别别扭。
我知道这群人和之前的那群巡逻者并没有什么区别,当然区别是有的,除了装备以外,他们的道德逻辑可不会那么夸张地允许我们向他们问好。另外,在北边的当地警察对各地的黑市交易也没有太大意见。人们总是会喜欢买点东西,比如枪械和防弹衣,有些人只是为了买回来收藏,而有些人只是为了买回来当玩具。据老兰所知,这片地区的人从来不拿这些枪去伤害过人,虽然名义上是不让南城区的市民配枪,但还是说有些富裕人家拥有枪械。
所以这些拥有枪械的北方人开始南下入侵,他们的武器和防具总要比南城区的平民好得多,当然,衣食住行也是。在枪械面前,这些没有防具的南方人就好比没穿衣服一样光溜溜地被子弹无情地扫射致死,然后光溜溜地倒在血泊之中,双眼还未来得及闭上,临死前还要看着自己的食物被他们取走。
我们在步行街已经看到了这些人死去的尸体,当晚我们都吐得很厉害。
顺着第十三街道往豪宅区看去,道路上并没有疯犬的半个影子,马路上有的只是疯犬尸体和已经残缺不全的人类尸体罢了。就在一栋豪宅下方,用单筒望远镜看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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