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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已经不错了。问她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当时,她把他给的钱扔到满屋都是,歇斯底里地喊到:我要的是丈夫,要的是男人。
临走时他警告:将儿子照顾好。后来,他干脆不回家了。她终于悟出了男人的恶毒,他不想让儿子生活在一个破碎的家庭环境里,她是儿子的娘,有亲娘照看着比什么都放心。后来,她也想开了,为了儿子必须有所放弃,有所选择,她不能在家等死,要快乐地活着。她要让男人戴上一顶甚至多顶绿帽子,她要报复。她不能在家等到自己人老珠黄,开始到处寻找目标。最终她在舞厅看上了林志超,不图他有钱,和他交往以来他从来没有给自己买什么,唯一买给她的礼物是她生日那天的一枝玫瑰。她有的是钱,但有钱又有什么用呢?一个人活在世上不光靠钱生活,有钱了就要追求好多精神财富。她一个才三十岁的女人,不能天天只和钱过日子,她需要的是爱情,她害怕寂寞。于是,她就到广场学习跳舞,一学就学了好几年不毕业,实际上她的舞已跳得炉火纯青了,只是她的心已不再是学习跳舞,她在捕捉目标,只要自己有好感的男人她会主动上前伸出手,给他当舞伴带他跳舞,跳的时间长了,她就俘虏了对方。
林志超并不知道她是一个情场老手,更不知道和她上床的男人有多少。但对不图钱的女人,他还是第一次遇到。她的好多举动让他感动,特别是掏钱的事几乎是她承包了,他觉得她纯粹是为了爱他才和他在一起,才甘愿付出。她图他什么呢?他又没有钱,不就是快乐吗?两人在一起男欢女爱,他让她快乐,让她次次在酣畅淋漓中死过去又活过来。他是一头猛兽一只雄师,他有男人的刚烈与勇猛,他的这种刚烈与勇猛足足让她感受生命的脱胎换骨,让她倍增红颜,青春永驻。
女人是要靠爱情来滋润的,那亮晶透明的玩意是女人青春的润滑剂,女人少不了也离开不了,一旦离开它的浇灌就会如秋天的落叶很快凋谢。她就是欣赏他的男人劲,当过兵,扛过枪的男人就是那么刚劲有力,他让她在一种近于痛苦的呻吟中幸福得快要死掉。她发现老公远远不如他,好不容易在一起还没有到高潮就兵败如山倒,如打败的兵溃败下来,让她在一种焦渴中让焰火等待最后的熄灭。她就特别恨他,恨不得掐断他的喉咙,用一把刀将他的那个玩意儿割成两半。他是那么没有用,一个男人不能满足女人还是男人吗?后来她什么就明白了,他不是那样没劲而是在应付她。每次躺在她身边说喊好累,她的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珍珠流了下来。她在心中悲怆地喊到:我要的是男人,一个雄性勃勃的男人。男人每次回来呆两三天就走,同时扔下厚厚的一匝钱,留给她和儿子在家过日子。
起初,她并没有想到要和哪个男人做什么,她有着传统的观念,不过时间长了她的观念在与欲望的交战中后者很快占了上峰。特别是女人是最怕寂寞的,寂寞的女人总是不甘守身如玉就想红杏出墙。她也想开了,丈夫能在外快活如神仙,她为什么要为他守节?他是人她也是人,人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她一个才三十岁的女人在家守活寡,为那个天天在外逍遥快乐的男人守寡,太不值得了,简直是对人性的杀戮。她要换个活法,一个长期独守空房的女人怎么能坚守得住呢?这是生理上的需要更是精神上的渴求,女人是要爱来滋润的。她决定改变活法了,做到神不知鬼不觉,让他也不知道。再说她还有一张王牌在手——儿子,她为他生的一个儿子,他又能怎么样呢?
林志超一踏入这个舞厅就成了她捕捉的对象。她假装自己初来,基本上是舞盲,不时地踩着了他的脚,有时又故意撞在他的身上。她总是说:“对不起,我不会跳。”林志超一句“没关系”再加上会意地一笑,就让她心里暗自欢喜。他们学得很认真,搭配跳舞也很默契,成了一对离不开的舞伴。林志超学得非常快,跳得很自如。其实学跳舞也没有什么,他想尽快学会跳舞出道,以后在任何场合不至于只有欣赏的份,这就是他的目的。林志超学习跳舞的兴致很浓,他要让罗汉瞧瞧,他跳的国标是什么样的?就这样两人热情高涨,发誓不学会决不离散。
去年的夏天天气炎热,并没有把他们的热情降下来。她妆扮时髦得体,每天换一套衣裙,式样新颖别致,让人耳目一新。再加上她苗条的身段,一头披肩长发如瀑布般随着音乐的节奏流动。
林志超拥着这样一个舞伴很自信。他不时地低下头,望着她穿着单溥的衣裙,随着音乐翩翩起舞,她高耸的****也跟着跳动。他有时不经意地碰撞一下,心里如小鹿在撞,他的舞步开始离谱跳得跟不上节拍,一时慌乱两人的身子不时地碰在一起,随即两人又触电般地分开。于是两人的眼神变得复杂起来,原来单纯的微笑加了新的内容都已很不自然。
林志超很在乎这种全新的感觉,每天早晚要是看不到她心里就像少了一根经。她也是一样渴望每天见到他,两人已心照不宣地要在一起,只是谁也没有开口去做些什么。
那天早上舞跳完后,罗梅淡淡地对他说:“今天是我的生日,晚上在紫罗兰歌厅见。”
林志超犹豫一天,也在焦急中盼望了一天。晚上下班时间,他回家急忙洗漱一番,刚好老婆在外面陪客,就急匆匆地跑到花店买了一枝玫瑰,赶到了歌厅预订的一间包厢。
就已经不错了。问她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当时,她把他给的钱扔到满屋都是,歇斯底里地喊到:我要的是丈夫,要的是男人。
临走时他警告:将儿子照顾好。后来,他干脆不回家了。她终于悟出了男人的恶毒,他不想让儿子生活在一个破碎的家庭环境里,她是儿子的娘,有亲娘照看着比什么都放心。后来,她也想开了,为了儿子必须有所放弃,有所选择,她不能在家等死,要快乐地活着。她要让男人戴上一顶甚至多顶绿帽子,她要报复。她不能在家等到自己人老珠黄,开始到处寻找目标。最终她在舞厅看上了林志超,不图他有钱,和他交往以来他从来没有给自己买什么,唯一买给她的礼物是她生日那天的一枝玫瑰。她有的是钱,但有钱又有什么用呢?一个人活在世上不光靠钱生活,有钱了就要追求好多精神财富。她一个才三十岁的女人,不能天天只和钱过日子,她需要的是爱情,她害怕寂寞。于是,她就到广场学习跳舞,一学就学了好几年不毕业,实际上她的舞已跳得炉火纯青了,只是她的心已不再是学习跳舞,她在捕捉目标,只要自己有好感的男人她会主动上前伸出手,给他当舞伴带他跳舞,跳的时间长了,她就俘虏了对方。
林志超并不知道她是一个情场老手,更不知道和她上床的男人有多少。但对不图钱的女人,他还是第一次遇到。她的好多举动让他感动,特别是掏钱的事几乎是她承包了,他觉得她纯粹是为了爱他才和他在一起,才甘愿付出。她图他什么呢?他又没有钱,不就是快乐吗?两人在一起男欢女爱,他让她快乐,让她次次在酣畅淋漓中死过去又活过来。他是一头猛兽一只雄师,他有男人的刚烈与勇猛,他的这种刚烈与勇猛足足让她感受生命的脱胎换骨,让她倍增红颜,青春永驻。
女人是要靠爱情来滋润的,那亮晶透明的玩意是女人青春的润滑剂,女人少不了也离开不了,一旦离开它的浇灌就会如秋天的落叶很快凋谢。她就是欣赏他的男人劲,当过兵,扛过枪的男人就是那么刚劲有力,他让她在一种近于痛苦的呻吟中幸福得快要死掉。她发现老公远远不如他,好不容易在一起还没有到高潮就兵败如山倒,如打败的兵溃败下来,让她在一种焦渴中让焰火等待最后的熄灭。她就特别恨他,恨不得掐断他的喉咙,用一把刀将他的那个玩意儿割成两半。他是那么没有用,一个男人不能满足女人还是男人吗?后来她什么就明白了,他不是那样没劲而是在应付她。每次躺在她身边说喊好累,她的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珍珠流了下来。她在心中悲怆地喊到:我要的是男人,一个雄性勃勃的男人。男人每次回来呆两三天就走,同时扔下厚厚的一匝钱,留给她和儿子在家过日子。
起初,她并没有想到要和哪个男人做什么,她有着传统的观念,不过时间长了她的观念在与欲望的交战中后者很快占了上峰。特别是女人是最怕寂寞的,寂寞的女人总是不甘守身如玉就想红杏出墙。她也想开了,丈夫能在外快活如神仙,她为什么要为他守节?他是人她也是人,人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她一个才三十岁的女人在家守活寡,为那个天天在外逍遥快乐的男人守寡,太不值得了,简直是对人性的杀戮。她要换个活法,一个长期独守空房的女人怎么能坚守得住呢?这是生理上的需要更是精神上的渴求,女人是要爱来滋润的。她决定改变活法了,做到神不知鬼不觉,让他也不知道。再说她还有一张王牌在手——儿子,她为他生的一个儿子,他又能怎么样呢?
林志超一踏入这个舞厅就成了她捕捉的对象。她假装自己初来,基本上是舞盲,不时地踩着了他的脚,有时又故意撞在他的身上。她总是说:“对不起,我不会跳。”林志超一句“没关系”再加上会意地一笑,就让她心里暗自欢喜。他们学得很认真,搭配跳舞也很默契,成了一对离不开的舞伴。林志超学得非常快,跳得很自如。其实学跳舞也没有什么,他想尽快学会跳舞出道,以后在任何场合不至于只有欣赏的份,这就是他的目的。林志超学习跳舞的兴致很浓,他要让罗汉瞧瞧,他跳的国标是什么样的?就这样两人热情高涨,发誓不学会决不离散。
去年的夏天天气炎热,并没有把他们的热情降下来。她妆扮时髦得体,每天换一套衣裙,式样新颖别致,让人耳目一新。再加上她苗条的身段,一头披肩长发如瀑布般随着音乐的节奏流动。
林志超拥着这样一个舞伴很自信。他不时地低下头,望着她穿着单溥的衣裙,随着音乐翩翩起舞,她高耸的****也跟着跳动。他有时不经意地碰撞一下,心里如小鹿在撞,他的舞步开始离谱跳得跟不上节拍,一时慌乱两人的身子不时地碰在一起,随即两人又触电般地分开。于是两人的眼神变得复杂起来,原来单纯的微笑加了新的内容都已很不自然。
林志超很在乎这种全新的感觉,每天早晚要是看不到她心里就像少了一根经。她也是一样渴望每天见到他,两人已心照不宣地要在一起,只是谁也没有开口去做些什么。
那天早上舞跳完后,罗梅淡淡地对他说:“今天是我的生日,晚上在紫罗兰歌厅见。”
林志超犹豫一天,也在焦急中盼望了一天。晚上下班时间,他回家急忙洗漱一番,刚好老婆在外面陪客,就急匆匆地跑到花店买了一枝玫瑰,赶到了歌厅预订的一间包厢。